国务院曾于2003年3月发布《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明确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位于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上的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近日启用,是教育部专门发布中外合作办学监管信息,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施动态监管的工作平台。
据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消息,教育部近日对25个省、市、自治区的615个高职高专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进行了办学信息公示。其中,252个本科以下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被停止办学,不过停办的名单中暂无北京地区高校。学生和家长可以登录该平台,查询此次公示的详细名单。
从公示名单来看,停批最多的主要为上海、山东、浙江、河北等地高校,这些停批的项目中涉及了非学历高等教育、文化补习、外国文凭教育、高等专科教育、学前教育、中职项目等办学层次。在信息公示期间,学生和家长可以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向教育部投诉。